案例 | 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可以專門面向小微企業嗎?
中國政府采購招標網 發布時間:
2023年01月05日 09:22
案例 | 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可以專門面向小微企業嗎?
關鍵詞
400萬元以下工程項目;專門面向小微企業;排斥中型企業
案例回放
某地一個學校教學樓公共區域工程改造項目,預算金額260萬元,采用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磋商文件中關于供應商資格條件的規定為“本項目專門面向小微企業。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以下簡稱46號文)第七條:采購限額標準以上,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因此,有供應商向當地財政部門提出投訴,認為根據46號文該項目應該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而不是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此舉是限制了中型企業參與競爭。
問題引出
400萬元以下工程項目采購文件規定“專門面向小微企業”,是否限制了中型企業參與競爭?采購人是否應修改采購文件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專家點評
兩種不同觀點
針對該案例,據政府采購信息報社記者了解,有兩種不同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應該按照46號文第七條規定,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而不是只面向小微企業;另一種觀點認為小微企業比中型企業更需要扶持,“專門面向小微企業”是發揮政策功能的體現。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政府采購處工作人員贊同第一種觀點,他認為,依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條和46號文第四條、第六條規定,政府采購項目可以專門面向中小企業,而上述項目縮小了可參與磋商的供應商范圍。
江蘇省政府采購中心工作人員也認為,磋商文件規定“專門面向小微企業”不妥,這樣限制了中型企業來投標,未體現政府采購的公平性。
某市財政部門政府采購負責人則更認同第二種觀點?!邦愃频膯栴}我們單位之前討論過”,她認為,從46號文制定的總體原則來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特別是對小微企業給予政府扶持,是制度設定的主旨。第七條雖然明確了“適宜中小企業提供的,應該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但此條主要是強調預留份額這項扶持政策所對應的項目情形。在實際執行中,從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角度來講,上述項目磋商文件要求“專門面向小微企業”并不違反法律政策要求。46號文中,對于20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4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特別強調了小微企業預留份額的比例要占中小企業預留份額的60%,從這一政策設定上,也能看出鼓勵加大小微企業扶持力度的政策主旨。當然,政府采購項目執行的情況還要根據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來設定相應的供應商資格條件或評審因素,但如果僅依據制度文件的文字表述就認定項目排斥了中型企業,還是值得商榷的。
鼓勵專門面向小微企業
關于400 萬元以下的工程是否可以專門面向小微企業,也有網友向財政部國庫司提出過類似問題:“一個150萬元服務項目或350萬元工程項目已經100%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是否還需要預留專門面向小微企業的份額?”
財政部國庫司是如此答復的:46號文未對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是否預留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份額做出要求,鼓勵采購人預留此類項目的部分比例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
可以看出,大家爭議的焦點在46號文第七條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是否可以進一步細分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或者“專門面向小微企業”?46號文并沒有明確規定。
對此,政府采購業內一位資深專家認為,從國庫司答復網友看,第一,46號文第七條規定的“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是可以規定“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或“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如,“采購人可以將部分采購包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并規定大中型企業不得參加”;第二,“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或“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也可以通過46號文第八條第二款規定預留采購份額?!墩少彺龠M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以下簡稱181號文)第四條曾規定: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在組織采購活動時,應當在采購文件中注明該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或小微企業采購。該資深專家認為,雖然181號文已廢止,但對中小企業的細分分類值得借鑒。實踐中,小型、微型企業與中型企業實力懸殊。建筑業為例,根據《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規定,營業收入6000 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梢娭行推髽I、小型企業的經濟規模差距大。
這位資深專家表示,我們應該看到,小型、微型企業在吸收就業、增加稅收、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方面對社會的貢獻。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小型、微型企業可能更需要政策支持。因此,政府采購項目中適宜由小型、微型企業提供的,都應該鼓勵采購人預留份額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
法規鏈接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辦法》(財庫〔2020〕46號) 第七條 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辦法》(財庫〔2020〕46號)第八條 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預留份額通過下列措施進行:
《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四、各行業劃型標準為:建筑業。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修霄云